七台河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3年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发布方式
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人,具体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4月2日至4月4日《七台河日报》、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七台河市新闻网(www.qthdaily.com)等新闻媒体。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11、201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1995年4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总报名地点设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464-8395013,院校报名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 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开具有效的学历证明、高考分数录取证明,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同时将电子版照片标注身份证号发送至邮箱qthskszx@163.com处)。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各岗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需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报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和市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报考市日报社岗位的人员笔试科目《新闻基础知识与写作》和《申论》,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
上午8:30-10:30 《公共基础知识》或《新闻基础知识与写作》
下午14:00-16:30 《申论》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于5月8日-5月10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数量。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或《新闻基础知识与写作》)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新的拟招聘人员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实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该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有疑义者,可询问市人社局或用人单位,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四月二日
2013年七台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计划表
部门名称 |
部门代码 |
用人科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市人社局 |
10001 |
劳动仲裁院 |
工作人员 |
01 |
2 |
市直财政统发编内人员 |
统招专科 |
法律、中文、历史、政治、哲学 |
|
40周岁以下 |
市财政局 |
10002 |
政府采购中心 |
财务总监 |
01 |
2 |
社会在职、非在职 |
统招专科 |
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以上从事会计工作经历 |
注册会计师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
财务总监 |
02 |
3 |
社会在职、非在职 |
统招专科 |
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
财政信息站 |
专业技术人员 |
03 |
1 |
应届毕业生 |
统招本科 |
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
|
||
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04 |
2 |
应届毕业生 |
统招本科 |
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
|
||
市人防办 |
10003 |
信息保障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5 |
不限 |
本科 |
通信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
专业技术人员 |
02 |
1 |
不限 |
大专 |
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
||||
专业技术人员 |
03 |
1 |
不限 |
大专 |
法学、法律事务、法律 |
|
||||
专业技术人员 |
04 |
1 |
不限 |
大专 |
汉语言文学 |
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专业限制 |
||||
专业技术人员 |
05 |
1 |
不限 |
大专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
||||
市地震局 |
10004 |
地震台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1 |
2013年应届毕业生 |
统招本科 |
地球物理 |
男性 |
|
市日报社 |
10005 |
日报社 |
专业技术人员 |
01 |
4 |
2013年应届毕业生 |
统招本科 |
中文、新闻、政治、经济、法律及相关专业 |
仅限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毕业生 |
当年高考本科一表录取,30周岁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