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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2013年面向国内外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级人才公告

发布:2013-04-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大力改善绥芬河市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层次结构,加快推进绥芬河国际商旅名城建设步伐,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绥芬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方向

    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20人(详情见引进博士硕士计划表)。

    二、报名人员基本条件

    1、学历要求:博士和硕士须是海内外高校毕业并获得教育部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业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业经验丰富、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三、政策待遇

    1、博士研究生待遇: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事业编制,享受主任科员工资福利待遇;对于有工作经历的,原待遇予以保留;同时,根据《绥芬河市面向国内外引进博士和高级人才办法及优惠政策》,每月给予2000至5000元的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10万至15万元的安家补贴;配偶工作列入政策性安置,由市里实行对口安置。

    2、硕士研究生待遇: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事业编制,享受副主任科员工资福利待遇;对于有工作经历的,原待遇予以保留。

    附:绥芬河市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绥芬河市公开引进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绥芬河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计划表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4月8日至4月30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传真报名、邮寄报名四种方式。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得兼报。报名人员须下载填写《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硕博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网络、传真、邮寄等方式报名人员提供上述所需证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博士研究生可随时报名,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提供《绥芬河市公开招聘硕博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绥芬河市长江路1号党政办公大楼4楼407室。每天受理报名时间为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正常受理报名。

    市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人员在4月20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参加“2013哈尔滨春季大型人才智力交流洽谈会”,届时现场受理报名及资审,地点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C厅。

    (二)招聘的方式方法

    采取素质测评、综合面试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岗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人选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

    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博士研究生签订3年聘用协议,硕士研究生签订5年聘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如某一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做空缺处理。

    五、联系方式

    本公告在绥芬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www.suifenhe.gov.cn报名登记表可登录该网站下载。

    报名咨询电话:0453-3939788 3945233 3938157(传真)

    E-mail: zzz3992380@163.com

 

绥芬河市公开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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