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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区招聘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2013-04-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九区、十区、新华园、程宇广场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是我市民心工程,市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居住区百姓热切期盼。为实现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能顺利完工的既定目标,确保工程能高质、高效的进行,加强小区业主与居住区改造工程项目组的广泛沟通和对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社会监督,经研究决定,大庆高新区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九区、十区、新华园、程宇广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义务监督员共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从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具有一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三)认真履行义务监督员职责,如实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极为工程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四)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五)年龄在35-60周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六)居住地在九区、十区、新华园、程宇广场居住区,能够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二、工作职责

    (一)对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有监督、评议、建议的权利。

    (二)在工程管理人员的陪同和统一安排下,对工程建设进行广泛了解。

    (三)对工程建设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监督。

    (四)向改造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就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义务宣传。

    三、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义务监督员的,请持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到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报名。

    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园科研办公楼三层

    联系人:张振宇              联系电话:6613033

    四、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4月5日。

 

大庆高新区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组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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