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泰来县第一中学2013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目前我校高中教师的实际情况,为保证高中教育教学需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5个)
语文1个、数学1个、英语2个、物理1个。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
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等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一表毕业生,有1-2年正式工作经历者优先。
2、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劣迹。
(4)应聘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5)因时间原因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其申请应聘,但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得聘任上岗。
(6)报考人员应聘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委托相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校内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主要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情况、招聘人数、应聘条件、招聘程序、待遇等事项。
2、公开报名
委托相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受理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泰来县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
3、面试与资格审查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共同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与资格,审查。
4、试讲
本次招聘教师的试讲工作在高校现场进行。试讲的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现行课程。
5、签订协议
依据面试和试讲情况,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择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与应聘毕业生现场签订协议书。
6、体检
正式聘用上岗前,由县教育局组织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
7、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履行相关的聘用手续
四、待遇
本次招聘所聘用的人员,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受聘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聘用的教师原则上三年内不准调离所聘用岗位。
泰来县第一中学
二O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