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我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强校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不断创新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力争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到我校工作,为加快我校强校建设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4.坚持民主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 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4.应聘人员的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5.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6.“硕士及以上”要求的招聘岗位,如有博士和硕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同时报名,优先录用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25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8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rscrsk1133@126.com; 或者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尔滨市呼兰区师大南路1号,邮编:150025)。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5)博士学历应聘者需认真制作要发送或邮寄的个人简历,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所要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3月4日~3月26日;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26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几点说明:①资格审查通过的,准备现场确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②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无需现场确认,按照具体通知时间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提供所要求的确认材料。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3年4月3日9:00~16: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市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行知楼1133室)
3.确认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一份,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④有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护照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替。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12日。
2.领取准考证地点:哈师大人事处(南岗区和兴路50号,哈师大江南校区主楼233室),电话:88067585。
3.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
4.笔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6.学校根据报考和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分数控制线。
7.笔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8.报考博士学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聘用。
(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笔试分数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两个成绩累加后为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2.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六、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九、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几点说明
1.201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380,(0451)88060661
联系人:刘宪辉,李丽
电子邮箱:rscrsk1133@126.com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 人事处人事科
邮编:150025
监督电话:(0451)88060678。
本方案由哈师大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哈师大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应聘人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