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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2013-05-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解决财会、计算机等相关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市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充实职工队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以满足公积金职工队伍结构建设需要、提高服务质量和培养高素质的业务人才为目的。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一批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优秀人才,满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3年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0人,第一批公开招聘15人。(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具有高、中级会计、计算机职称、注册会计师或有公积金工作经验(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升本)的人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公积金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广博的知识视野;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男士身高1.73米以上,女士身高1.60米以上;

    4、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中级会计、计算机职称、注册会计师或有公积金工作经验者,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会计、财务、金融、计算机、中文、文秘等相关专业。

    四、工资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合同后,交“五险一金”,月工资暂定1700元(不含绩效工资)。其他待遇参照在职职工。聘用人员非本市居住者,自行解决户口、食宿等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齐齐哈尔市人才网站和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在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3天,网站15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齐齐哈尔市人才网站(网址:www.qqhr-rc.com/),向人社部门邮箱(qqhrrcsck@126.com)提报个人简历,人社部门对报名者专业及任职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招聘单位复审后,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2)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到市人才服务局市场科报名,由市场科初审并分类,由招聘单位复审后,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推荐信;

    (2)全日制本科生(专科及专升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要求的证件。

    4、笔试

    按照相关要求统一时间、地点、内容。命题及判卷方式,成立命题及判卷小组,人员必须由相关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数名专家组成,专家的确定方式,由市纪检、人社部门与招聘部门临时抽签确定;考场的设置、监考人员的选调,由人社部门组织,报市纪检部门审定;考试成绩每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科原则为1小时30分钟。

    5、面试

    由人社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必须由相关专业的副高职以上人员命题。命题人员由人社部门提供相应名单,并由市纪检部门通过抽签确定。试题要出三套,由市纪检部门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需要,进行相关专业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5-7人组成,每组考官由市纪检部门抽签确定,主考官在5-7人考官组中抽签产生,每组市纪检委1人,负责全程监督。考生当场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取的顺序号,逐一进行现场答题。面试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

    6、总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分数权重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三)体检和考核

    经笔试、面试按成绩择优拟录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和体检。拟录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

    (五)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招聘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自觉接受监督。

    2、严格工作纪律,对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办事,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严肃面试纪律,对考生提供的虚假材料和面试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4、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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