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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东宁县教育体育公开招聘14名县第一中学教师实施方案

发布:2013-06-0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东宁县第一中学,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这次公开招聘东宁县第一中学教师共计14名。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
(二)招聘对象
东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一是2007年以来应往届国家统招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二是2007年以来应往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三是以上两类本科毕业生在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录取分数必须达到二表A以上。
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达到相应学历及教师资格。因时间原因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允许申请应聘。
4、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疾病。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四、报考比例
报考比例指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如有特殊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开考。
五、招考办法及程序
(一)制定招聘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上报县政府审批和备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2011年7月26日—8月1日,在东宁门户网站(www.dongning.gov.cn)、东宁电视台和牡丹江市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三)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8月3日,应聘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蓝联)、户口、教师资格证、本人档案及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地点:东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3、咨询电话:0453—8987906
4、资格审查:2011年8月4日。由县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应聘者需交报名考务费500元。
(四)组织考试:2011年8月8日—8月9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名师组成专家命题组、面试评委组,以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达到高标准要求。
1、笔试:2011年8月8日上午8:00—10:00
笔试采取标准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专业知识,以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为主。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面试(100分):8月9日上午8:00—11:30
面试包括现场备课和说课
(1)备课:按照备课的常规要求,结构完整的设计出一课时教案并写出简案。备课内容由评委根据学科内容现场指定现行普通高中教材中某一课内容。备课时间为50分钟。
(2)说课:按照说课的常规要求,将所备课内容、教学设计以说课形式表述出来,说课时间为10分钟。
(五)录用办法
1、笔试考试结束后按各学科需求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拟聘用岗位,则笔试成绩需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如学科报考人数少于拟聘用岗位,则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入闱。
3、成绩合计:笔试和面试相加合计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权重为6:4,面试中的备课、说课权重为3:7。总成绩尾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总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中分科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若在录取名额内最后一个名次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
5、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和身体残疾者不能录用,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6、县教育体育局依据考试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选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7、对拟聘人员在东宁门户网站及相关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相关事宜
(一)公示期满后,教育体育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每人每月开生活费1500元。被录用人员须交纳1万元保证金。
(二)试用期满后,由东宁县第一中学出具鉴定书,教育体育局与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工作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三年期满后,退还保证金本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核算;不合格者,教育体育局不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退还保证金本息。
(三)在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期间,因录用者本人人为原因中止合同的,保证金本息不予退回。
(四)应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录用后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和工作条件。
(五)2011年应届毕业生上岗前须向县教育体育局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蓝联)、教师资格证,逾期不提供或不属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被录用人员须参加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取消上岗资格。
(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组织领导
加强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宁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宁县第一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敬国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肖长旭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春发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威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于文政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林县财政局局长
成员:周春霞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孙兴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副局长
王全良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张树军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魏景杰县财政局教科文股股长
徐冰堂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主任:陈春发(兼)
副主任:周春霞(兼)
孙兴志(兼)
张树军(兼)
徐冰堂
成员:由纪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组成。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宁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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