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共哈尔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哈尔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现面向市直机关和各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对象
文字综合岗位2名,遴选对象为市直机关和各区直机关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三)具备公务员身份,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2年以上,副科级及以下职级。
(四)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程序方法
(一)报名
本次遴选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arlss.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5月2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市委机关7号楼251室(道里区柳树街市委2号门,报名时持报名表进入市委办公区)。
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提供)、工作证原件及反映工作成果等佐证材料,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中共哈尔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1份。
(二)资格审查
机关工委按相关规定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遴选岗位数与参加笔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5,将相应减少遴选岗位。
(三)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
1、笔试。笔试内容为机关公文写作,笔试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再进入面试程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遴选。
3、考核。面试结束后,按照遴选岗位数与考核人员1:2的比例,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主要采取谈话、查阅佐证材料和奖励情况。
4、体检。考核结束后,按照遴选岗位数与体检人员1:1的比例,笔试、面试和考核总成绩第一的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组织。体检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评分标准
笔试、面试和考核三项折合总分100分。具体评分如下:笔试成绩满100分折合成40分;面试成绩满100分折合成30分;考核成绩满100分折合成30分。主要测试考生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及岗位适应程度。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周青良 段彦荣
联系电话:0451-87653233、84614710
附件:《中共哈尔滨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哈尔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