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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公开招聘第一中学教师公告

发布:2013-07-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切实解决我市第一中学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同江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中学教师。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中学教师,推动我市教育事业不断发展。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8人,具体情况见《2013年同江市公开招聘第一中学教师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愿意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国家统招师范类2009-2013年高校本科二表及以上毕业生,专业等情况符合所报岗位要求,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教学经历,详见附表。

    5、英语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四级及以上资格。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处罚的人员。②学籍中有考试作弊记录的人员。③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大学生。④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法进行,其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发布广告

    在黑龙江省内高校网站、同江市政府网站和同江市电视台发布招聘广告。根据所招专业,组团参加高校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宣传并组织报名。

    2、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6日至20日。接待工作由人社局组织安排,地点设在人社局人才中心,主要负责报名及有关问题的咨询、答复及资格初审等工作,凡发现虚假学历及其它不实证件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或学籍证明和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外地毕业生可将个人相关证件扫描或本人电子档案发至邮箱TJRSJWC@163.COM,联系电话0454-2927205。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

    考试采取文化知识测试和说课或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文化测试:以所招聘岗位学科为主体内容。根据文化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说课或讲课人员。

    (2)说课或讲课测试:临时确定说课或讲课内容,现场准备,现场测试。按照文化测试50%加上说课或讲课50%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相同人员参加考核及体检,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胜出。如果考核与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充人员进行考核及体检。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条件者,按规定执行。

    4、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的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5、考核

    考核由领导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有无犯罪记录等事项。

    6、公示

    对于考核、体检均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7、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12个月,工资按聘期工资的80%执行。期满后,经人社局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拨付。聘期内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缴纳各项保险,聘期结束后,经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组织机构

    组  长:刘 丽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洪波 市人社局局长

    金龙日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明伟 市监察局局长

    武力华 市财政局局长

    申云杰 市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主  任:刘洪波(兼)

    成  员: 从人社局、教体局、监察局抽调组成。

    附件:2013年同江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同江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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