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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院校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3-12-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导语: 2013黑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位公开招聘人员28人,报名时间:2013年7月17日至7月29日。详情如下。更多信息查看:黑龙江硕文教育网

为加强黑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省商务厅直属院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主要承担专科层次高等商业职业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单位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联系人:李爽,联系电话:(0453)6575136、6575121。
2、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承担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培训与技术服务工作。单位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大学路85号,联系人:张振宇,联系电话:(0454)6118222  手机:15246482177。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13年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7月17日9:00至2013年7月29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s)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7月17日9:00至2013年7月2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
3、现场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9日9:00-16: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学历证明)到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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