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15年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hljgkw.org)提醒: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至7月20日(星期一)每天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休息日不接待报名)。报名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建三江管理局机关大楼东侧)203室。详见下文:
2015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局研究同意,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建三江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学历、专业、资历、年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农垦建三江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需持有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
疾病预防控制岗位2人。
四、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现场公开报名。
报名一律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至7月20日(星期一)每天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休息日不接待报名)
2、公开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http://www.nkrbj.com)和建三江信息港(http://www.china-jsj.com)发布。应聘人员在通知公告栏阅读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建三江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项目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一表学历需提供高考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一份(要求盖有学校公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此项目;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5)在职人员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
3、报名联系人:程荣,联系电话0454-5791983。
报名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建三江管理局机关大楼东侧)203室。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建三江管理局信息港(http://www.china-jsj.com/)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及人社局电话通知。凡因个人不及时查看相关招聘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到本人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7月21日(星期二)8时至16时
资格审查地点: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建三江管理局机关大楼东侧)203室。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报名材料项目。
2、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4、资格审查结果在人社局办公大楼予以公示。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面试资格,按70%折合总分。
笔试日期为7月22日(星期三),地点在建三江管理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告知考生本人。
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三江信息港网站(http://www.china-jsj.com/)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27日(星期一)。
3、面试:笔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30%折合总分。
面试日期为7月28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其它事项
1、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4-5808108(建三江管理局人社局),0454-5808490(建三江管理局纪检委)。
2、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3、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建三江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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