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考生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下载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安排在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14日(星期五)进行。具体面试分组情况如附件。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门口(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乘车路线:乘坐2路、82路公交车到妇产医院站下车向南直行60米路西,乘坐60路公交车到锡拉胡同站下车向北直行200米路西即到。
三、考察对象产生的原则
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当天,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报名推荐表》原件;
3.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 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工作证复印件;
5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办公厅、政治部、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局、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新闻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职位的考生除外;
7. 报考计划财务装备局综合计划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人事财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报考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104015003)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检验鉴定工作经验”的证明原件。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只安排一次,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部调配处
邮政编码:100726
联系电话:010-65209447、65209535
传真号码:010-65288520
电子邮件:gjdpc@sp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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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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