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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读懂特赦的深意

发布:2015-09-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读懂特赦的深意。要想提高申论的分数,考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每天关注社会热点;学习申论高分范文的写作;掌握一些写作技巧。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读懂特赦的深意
      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特赦,是对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执行。从1959年到1975年,我国共实行过7次特赦。本次拟议中的特赦,是我国40年来又一次启动特赦制度,与以往也有着不同的亮点,其影响和意义深远。
  可以激发全民族的爱国热情。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重大历史节点上,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的特赦,表示了对他们曾经参加过的正义战争行为的高度认可与铭记;突出了纪念抗战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胜利的主题;显示出党、政府和人民反对侵略战争、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和统一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念。此举将极大地激发全体中国人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认同感,有利于凝聚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的最大公约数,尤其是在多种矛盾的叠加期,具有很强的感召效应。
  可以体现依法治国的精神。此次对“一老一少”的服刑人员,即对年满七十五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以及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几种严重犯罪的罪犯除外)予以特赦,折射了国家对于老幼罪犯的关怀,践行了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与宽严相济的刑法原则,也体现了我国慎刑恤囚、矜老恤幼的历史传统。较之其他普通罪犯,更能争取民众的认同度。依照宪法施行的特赦,将传递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有助于宪法思维的深入人心,也符合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原则。正如专家所言,“重启特赦是依法治国更高层次的表达”,因而人们将看到法治的人性化及温情的一面。
  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从上述特赦对象中不难看出,此次激活特赦制度仍然保持了审慎、稳妥的态度,在总体上对罪犯予以特赦的同时,做出了限制性规定,以确保特赦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协调和统一。在国家重大事件中,有条件地特赦那些有悔罪表现,对社会没有危害的服刑人员,给这些个人、家庭送去温暖,透出了国家的人文关怀、政府的宽容与开明,也是我国在社会管理中的一大进步。在社会矛盾较为突起的时候,适当实行特赦,有助于感召服刑人员及家庭的感恩与回报,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缓解各种矛盾,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古人曰:“治国之道,在乎猛宽得中”。由是观之,在重大历史节点上审慎运用宪法中的特赦制度,是一项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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