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面试热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面试热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年黑龙江公务员面试热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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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目前,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涉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3个税种。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上述计算方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同时停止执行。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命题预测】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税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国家实行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谈谈你的看法。
【解析】
一、提出观点——对于热点事件作出评价或挖掘本质。
结合事件所发生的背景,近年来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给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先后出台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优惠政策相比,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二、论证观点——国家对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意义。
1、为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赋税压力,充分释放发展活力。
2、为更多群体提供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3、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提升企业整体实力。
4、振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信心,带动当地经济繁荣发展。
三、落实观点——切实有效的落实中央的税收扶持政策,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税企QQ群等新媒体开展“点对点”式税收政策宣传推送,及时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告知每一位纳税人。
2、加强业务培训。每周利用固定时间集中组织学习,组织税务干部对小微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学习,以便正确理解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贯彻落实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落实好税收优惠各项具体规定。
3、做好跟踪反馈。加强动态跟踪和后续管理,持续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严格把控“准入”和“退出”关口,确保小微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收税待遇。
4、开展定期督促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相应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专人查办病限时办结,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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