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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20)

发布:2016-06-2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历年时间安排,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预测,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将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届时报名工作将随后展开,有意向报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提早做好备考工作。
  历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下面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20)
  1.下列关于设立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进行评价
  B.部门规章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C.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一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D.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2.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称为(     )。
  A.民事权能
  B.民事权利能力
  C.民事行为能力
  D.民事行为资格
  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B.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
  C.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传真的方法传达判决书
  4.(多选题)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管理过程中,为______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参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务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A.制止违法行为
  B.控制危害扩大
  C.防止证据损毁
  D.避免危害发生
  5.职业精神与人们职业活动紧密联系,是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精神。我国公务员职业精神的本质是(  )。
  A.恪尽职守
  B.诚实守信
  C.公而忘私
  D.服务人民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考查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处罚法的题。《行政许可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但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A项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和《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部门规章只能对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实施的具体规定,但可以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设定一定的行政处罚,B项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D选项错误;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C项正确。
  综上,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C
  解析: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简称“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因此本题选C。
  3.答案: D
  解析: A选项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是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B选项正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知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判决书不能采取传真的方式送达,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4.答案: ABCD
  解析: 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5.答案: D
  解析:
  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的工作人员,其义务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服务人民是公务员的职业特征,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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