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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77)

发布:2016-12-0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历年时间安排,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预测,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将在2017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届时报名工作将随后展开,有意向报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提早做好备考工作。历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下面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77)
  1.以下情况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识联络时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2.某市劳动部门发现某玩具厂使用一批不满15周岁的学徒工。对此,劳动行政部门拟采取的下列哪一项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    )
  A.责令雇主改正,并处以罚款5万元
  B.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C.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D.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3.因张三不偿还一年前的十万元现金借款(利率5%),李四将其诉至法院,但李四丢失了借条原件,面临败诉的风险,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三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
  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分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4.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下面各项不属于伪证罪的是( )。
  A.案发时王某并不在现场,但是为了报复李某,他声称看到了李某作案
  B.张某作为案件的翻译人,故意将有关证据进行错误翻译,以陷害王某
  C.李某在庭审记录时,为了减轻王某的罪责,故意将王某的供述进行删改
  D.王某慌称不是自己自愿杀人的,而是李某逼着自己杀害被害人的
  5.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购买股票后,股东成为(  )。
  A.企业法人
  B.公司的债主
  C.企业的经营者
  D.公司的所有者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D
  解析: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不成立共同犯罪,A选项错误。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B、C选项错误。
  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D
  解析: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明确列举了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的行政处罚(即“罚款”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收缴雇主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不在此列,故正确答案是D
  3.答案: C
  解析: 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至理名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张三从拒不偿还到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这都体现了人性的善,在调解下解决了纷争,体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一调解精神。ABD三项都不是调解精神,是法的精神和举证责任原则。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 D
  解析: 伪证罪有着特定的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选项A、B、C均为伪证罪之主体,也符合伪证罪的定义,但是D选项中,王某为犯罪人,不属于伪证罪之主体,因此,不符合伪证罪的定义,所以选择D选项。
  5.答案: D
  解析: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与索取股息的凭证。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他们成为公司的“所有者”。D项表述正确。
  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券凭证,投资者购买债券后就成为公司的债权人,B项错误。不是每一个购买股票的投资者都会是公司的经营者,C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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