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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审计处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2017-02-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审计处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8:00-11:00、14:00-16: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黑龙江省建三江管理局审计处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结合管理局审计工作现有情况,经管理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岗位职数
  审计处辅助工作岗位2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无纹身),热爱岗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年龄: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财会、审计、经济管理或工程建筑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8:00—11:00、14: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4.报名咨询电话:审计处:0454-5790683、15245496788,联系人:张庆娜。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
  (3)学位证。
  (4)身份证。
  (5)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6)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15日8:30—11:00、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由建三江管理局审计处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
  (1)考试日期为2017年2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考查岗位所需的材料分析、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工作的方法和技能等。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1.考核: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
  2.体检: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应聘人员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理局机关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取消录用资格人员,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监督
  由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七)有关待遇
  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按管理局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签订社会化用工劳动合同(两年)。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审计处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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