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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网两会热点话题15:个税调整

发布:2017-04-0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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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介绍
  3月7日上午,财政部部长肖捷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在梅地亚中心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针对百姓最关心的个税改革问题,肖捷表示,目前个税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基本考虑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收入项目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而在研究改革方案的同时,个税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
  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在审议财政预算报告时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45%降低至25%。
  早在2016年3月7日两会期间的记者会上,时任财政部长的楼继伟在回答有关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有关问题时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公考角度解读和分析
  无论是已经提交方案还是正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对于个税的改革问题,两任部长都有一个一致的观点,就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截至目前,个税起征点已经经历了三次调整,从800元调至至3500元。自从2011年9月起将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随后至今的5年多时间,个税起征点就再也没有变化过。期间,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上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诉求强烈。
  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但凡改革,都必然困难重重。个税改革也概莫能外,关乎国家,关乎个人,有争议很正常。目前,就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例来说,7.7%的比例是偏低的,周边国家都在15%以上。但问题在于,目前征税对象主要是中产阶层乃至工薪阶层,真正应该被调节过高收入的富人群体,却能使用各种途径规避缴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奇帆建议把个税最高税率从45%降为25%,给出的理由便是,这样可以吸引更多高收入群体回国缴税,一方面扩大税基,另一方面吸引人才。
  个税改革的理想路径是,先提高免征额,再实施按家庭征税,最终将税基主要来源确定为财富阶层,达到调节收入的目的。当然,这样的个税改革注定充满变数,但只要不忘初衷,改革的目标就一定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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