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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黑龙江省绥化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8-03-1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春季)黑龙江省绥化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109号)文件要求,现将绥化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2.2018年绥化学院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3.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绥化市行政区域内,已经毕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和程序
  1.申请时间: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2.申请具体要求:教师资格国考合格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进行网报,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进行网报。网上申请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按要求提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审核。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集中确认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4日。现场集中确认地点:绥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绥化市北林区北五西路35号(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对面)。
  四、申报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本人自备《档案袋》(1个,粘贴上教师资格认定档案封面,见附件2);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在网上下载并使用PDF格式A3纸正反面彩色打印对折);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经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业成绩单);
  6.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
  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见附件3);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 见附件4);
  9.上交近期小2寸蓝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2张(申请人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与上交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原标题:绥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doc
  《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pdf
  绥化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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